(原标题:冠豪高新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)
证券代码:600433 证券简称: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:2024-064
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。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,实际参加监事3人,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《公司法》《公司章程》等有关规定。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雄华女士主持。
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:
(一)监事会以 3 票同意、 0 票反对、 0 票弃权审议通过《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》。监事会认为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、准确地反映公司本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,同意公司编制的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》。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: 1. 公司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》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、法规、《公司章程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; 2. 公司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》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,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; 3. 截至本意见提出之日,未发现参与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》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泄漏报告信息的行为。
(二)监事会以 3 票同意、 0 票反对、 0 票弃权审议通过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》。监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。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。